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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

參閱修業規則辦理

  • 實習規定

    • 實習學分為 1 學分。實習總時數至少合計 480 小時。​

    • 國內外專業實習總計至少 16 週,實習者必須在 2 家(含)以上博物館相關場所/機構進行實習,每一家博物館至少實習 1 個月(4 週),並且最低時數 120 小時。

    • 赴國外實習者可申請國外實習獎學金,補助對象以歐、美、紐、澳等地區為優先,赴亞洲地區實習者,補助金額另議。

    • 僑生與外籍生回居住地實習視同國內實習。

    • 入學前凡曾從事過國內、外博物館相關業務 1 年以上者,得向所方申請抵免實習。申請者須檢工作證明,凡專職一年者可抵免國內實習 1 個月(4 週);志工經驗 300 小時抵免 1 個月。申請資料經由所務會議審查通過後方得抵免。

  • 實習前

    • 國內外實習地點,涵蓋國內外博物館、美術館、展覽館、及相關事業單位,實習地點認定需經所方認可同意後,始得辦理實習手續,並視實際需要訂定實習契約。

    • 實習前須繳交實習申請表,並註明實習單位、時間與聯絡人。

    • 完成國內至少 8 週實習之後,必須完成博館所規定之必選修課程 33 學分(不含論文及實習學分),方可選擇國內實習 12 週或赴國外實習 12 週。

  • 實習後

    • 於實習期(16 週或 20 週)滿結束後 1 個月內,繳交書面實習報告。赴國外實習者須同時檢附實習報告、國外實習機票申請表、收據及登機證等相關表件交予所辦,申請機票補助。

     

  • 國外實習

    • 赴國外實習者可申請國外實習獎學金,補助對象以歐美紐澳等地區為優先。

    • 赴國外實習者亦補助國外機票費用,依實際單次來回機票金額計算,最高補助 3 萬元整,僅以 1 次為限。

    • 獲得國外實習獎學金者,機票費已含括在內,不另外補助。


備註

  • 校內系所不得發公文,實習單位若須所級公文,請先確認是無發文字號者可。申請流程請參閱公文申請手續

  • 若實習期間遇國內外局勢緊張或特殊疫情,經所方同意後,可終止實習或改變實習模式。

  • 另研究生於實習期間,有損所譽或其他不適任情事,並有具體之事證,經規勸仍無法改善者,得隨時終止實習。

​國內實習單位

​國外實習單位

備註:

  • 本所與國立歷史博物館、台南市美術館締結合作聯盟。

  • 輔大姊妹校:請參考輔仁大學國際及兩岸教育處

  • 本所實習機構一覽表為同學依據個人學習規劃,自行申請。

​聯絡我們

​ ​天主教輔仁大學博物館學研究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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